各供应商:
根据政府的相关规定,请各供应商尽快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后,提供合同复印件,并提供原件备查。
2、如公司更名,除提供前述资料外,还应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 “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”加盖公章复印件。
3、如公司合并、破产或者倒闭,除提供前述资料外,还应提供“法院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对公司债权转移的决定”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。
4、如需了解办理手续详情,请致电咨询;电话:0755-27086410。
特此通知!
华智信达(深圳)咨询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
附件:《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》模板http://www.sinocinda.com/public/uploads/20200107/13b317e37b7be464bd1b1fb59ed83e9e.doc